四川省兽医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个类别

一、入会条件

  1. 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 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 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 单位会员:凡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从事兽医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相关社团组织可申请为本会单位会员。
  5. 个人会员:凡承认和遵守本会章程,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学历、从事兽医行业的工作人员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会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兽医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0〕54号)文件要求,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会员发展,会费标准调整为:

(一)会员单位

经营性会员单位:1000元/年;理事单位:3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6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二)个人会员

免收会费

三、会员服务项目

  1.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或举办的各种活动,参加或赞助协会会议可享受优惠(如会务费、赞助费等);
  3. 享受本协会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会刊等宣传展示服务;
  4. 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培训学习、论坛讲座等项目的优惠(如培训费、报名费等);
  5. 有权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6. 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
  7. 会员登录网站后,可共享其它会员单位分享的资料;
  8.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业务范围

(一)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兽医依法执业,维护兽医在执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二)实行行业自律,完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兽医从业行为。

(三)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以下活动:

1、调查研究国内外兽医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会员的发展等提供咨询和建议,积极探索行业队伍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强化行业队伍建设;

2、参与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宣传贯彻,规范和推动动物防疫工作;参与动物防疫新技术的研发、推广、普及与指导,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3、组织本协会成员单位开展兽医科技研究、科技成果和本协会非事业性质成员单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人员的行业职称等申报;

4、研究制定兽医执业规范,建立兽医执业考核体系,审查、认证兽医执业资格,组织开展执业兽医继续再教育活动,提高执业兽医技术水平;

5、研究制定兽医教育机构质量评估、认证标准,促进兽医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6、指导动物诊疗机构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科学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7、表彰奖励在本协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协会优秀会员和工作人员。

五、协会相关信息

办公电话:028-85071144      028-85109897

QQ群:181055906           电子邮箱:scdwfyxh@163.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0号     邮编:610041

社会信用代码:51510000572779806A

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四川省兽医协会

开户行:农业银行成都市芳草街支行

银行账号:22—807101040019094